隨著中國尿素出口管制措施的實施,近期韓國因車用尿素短缺而面臨物流中斷的危機。這一事件不僅凸顯了尿素及車用尿素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性,也引發了對其出口流程和相關規定的關注。尿素,作為一種廣泛應用于農業、工業和環保領域的化學產品,其出口過程需遵循哪些具體的步驟和規定呢?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尿素及車用尿素的相關商品知識與歸類通關指南。
尿素,化學式為CO(NH2)2,是一種白色、無味、無臭的有機化合物,廣泛應用于肥料、飼料、脲甲醛樹脂制造等領域。車用尿素則是一種特殊的尿素水溶液,主要用于減少柴油車排放的氮氧化物,以達到環保標準。
根據海關總署2021年第81號公告,自2021年10月15日起,海關對出口化肥的部分商品編號增設監管條件“B”,意味著相關商品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這一調整直接影響了尿素的出口流程。
尿素(包括車用尿素)應歸入稅則中的31021000號。具體而言,3102100010為配額內尿素,進口稅率為4%,而3102100090為配額外尿素,進口稅率為50%。出口時應申報3102100090稅號,且出口退稅稅率為0%。在申報時,企業需如實填寫品牌類型、出口享惠情況、包裝規格、總氮含量等信息。
3102100090稅號下有3個檢驗檢疫編碼,申報時應如實填寫。
出口尿素需符合《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 18382-2001)等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對于車用尿素,則需遵循《柴油發動機氮氧化物還原劑 尿素水溶液(AUS32)》GB 29518-2013的標準。
車用尿素的出口除了需要傳統的商檢資料(裝箱單、合同、發票等),還需提供MSDS(物質安全數據表)中英文版本、運輸鑒定書(海運)以及通關單。此外,還必須獲得中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檢驗檢疫報告,方可進行通關。
為確保尿素出口的順利進行,企業在申報時需嚴格遵循規范要求,包括準確填寫品牌、型號、成分含量等。特別是對于車用尿素,需要特別注意其特殊的環保用途和相應的標準要求。
企業在進行尿素及車用尿素的出口時,必須深入了解并嚴格遵守相關的政策規定和標準要求。準確的商品歸類、規范的申報流程以及對應的國家標準的遵循,是確保尿素出口順利進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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